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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颁布时间】 2010-08-12
【实施时间】 2010-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1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花溪御院”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通知


  贵阳和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制定 “花溪御院”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本着既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持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原则,经调查测算,现制定“花溪御院”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步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65元。
  2、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元。
  3、商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
  以上收费标准执行一年,已含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
  你单位应严格按本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于2011年4月到市物价局年审,并根据年审情况维持或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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