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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安徽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皖政办〔2008〕31号)作如下修改: 第七条 增加“ (三)年度内突破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 修改后第七条内容为: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单位; (二)年度内发生1起重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年度内突破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