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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188号
【颁布时间】 2010-08-12
【实施时间】 2010-08-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1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市“两项制度”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遵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王秉清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 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田 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中勤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万 强市扶贫办主任
  靳立国市财政局局长
  程开志市民政局局长
  宋义松市统计局局长
  王道文市残联主席
  曾庆明市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扶贫办万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两项制度”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
  2.负责全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审核,客观、公正、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规模。
  3.负责审核指导各县、区(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帮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4.负责组织对全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相关数据的审核以及扩大试点工作的调度和总结。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扶贫办:负责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负责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工作会、协调会、调度会的筹备工作;负责督查、指导的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工作中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批工作;指导全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工作中交叉对象的协商审批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市财政局:负责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工作的资金监管和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市统计局:负责为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提供相关监测数据,为领导小组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规模提供依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市调查队:负责为市“两项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提供相关监测数据,为领导小组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规模提供依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市残联:负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残疾人的核定工作;配合扶贫部门落实残疾人帮扶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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