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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的重要通信基础设施,农村邮政服务是邮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乡镇邮政局所除承担邮政普遍服务和金融服务外,还承载着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功能。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市农村乡镇未建邮政局所的数量还比较多。为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通信权利,国务院办公厅于2009年5月转发了《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9〕42号)。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渝办发〔2009〕321号),明确提出:争取在2012年前完成全市邮政局所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2010年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召开了全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邮政局所是邮政网络的核心要素,是承载普遍服务的关键依托。乡镇局所不足、基础网络薄弱,已成为制约普遍服务能力增强和水平提升的突出问题,成为阻碍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进程的突出矛盾。 加快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做到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覆盖全市所有乡镇(民族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314”总体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全市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履行邮政公共服务职责的要求,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措施,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心做好服务“三农”、解决民生问题的实事,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切实把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设摆在当前重要的战略位置,增强紧迫感,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个空白乡镇补建一个邮政局所的原则,据统计,我市农村空白邮政局所的乡镇共有114个,务必要在2012年之前全部完成补建工作。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安排租赁邮政局乡镇的补建工作。 三、服务功能 补建的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应承担邮政信件、印刷品、包裹、汇兑、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等《邮政法》规定的普遍服务业务,以及农资物流配送等功能;经济、地理等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还应开办邮政金融业务,提供汇兑、储蓄等服务,切实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 四、项目选址及建设规模 (一)邮政局所应纳入农村公共设施统筹规划建设,邮政局所的选址,应优先考虑设在集镇乡场较集中的地段,以方便为农民提供服务。 (二)每个补建邮政局所用地规模控制在1亩左右。房屋建设规模为:服务人口2万人以下的乡镇,建设规模不低于150平方米;服务人口2万人以上的乡镇,建设规模不低于200平方米。有条件开办邮政储蓄业务的局所,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 (三)如建设条件不具备的,可结合乡镇规划和实际情况,购置房屋用于开办邮政局所,购置规模参照新建局所标准。 五、投资安排 按照政府投入、行业监督、企业参与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中央、地方、企业三个方面积极性,在投资安排上,国家和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定额投资补助。每个新建邮政局所分别安排中央定额投资补助16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按150平方米规模的补助10万元、200平方米规模的补助15万元的标准定额投资,用于土建和装修费用;区县财政承担征地拆迁费用及市政管网配套费用(地面以下);市邮政公司负责投入相关机具设备。超出中央和市级投资补助部分的土建和装修投资由市邮政公司自行承担。 采用购置房屋开办邮政局所(包括装修在内),费用超出中央和市级定额补助的,其资金缺口由项目所在区县财政承担。 六、资金拨付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中央及市级投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给项目业主市邮政公司包干使用,允许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项目征地拆迁费用及市政配套等资金由各区县财政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