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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琼发改审批[2008]1577号
【颁布时间】 2008-10-07
【实施时间】 2008-10-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2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高角解放公园价格的批复

临高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临高角解放公园门票价格的请示》(临价字[2008]14号)收悉。鉴于临高角解放公园门票实行价格执行一年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临高角解放公园门票价格为25元/张;对学生、未成年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离退休军人以及70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收门票。
  
  二、旅游团体购票可按门票价格的30%幅度内给予优惠。
  
  三、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信票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学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上述门票价格自批复之日起执行,我局《关于临高角解放公园门票价格的批复》(琼发改收费[2007]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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