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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牧计财发[2008]53号
【颁布时间】 2008-10-07
【实施时间】 2008-10-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2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山东省家畜良种补贴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二)弗莱维赫牛良种补贴工作程序及要求。
  
  1.弗莱维赫优质后备母牛补贴。项目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根据2007年省级弗莱维赫牛良种补贴项目发放的细管冻精情况及所生后备母牛档案资料,逐场逐户核实登记后备母牛数量。在此基础上,依据弗莱维赫牛杂交一代优质后备母牛体型外貌特征,每县从中择优筛选200头优质后备母牛,纳入补贴范围。项目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汇总填写《2008年弗莱维赫牛杂交一代优质后备母牛存栏数量登记表》(附件2),并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弗莱维赫优质后备母牛在项目实施区域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饲养户(场)姓名、优质后备母牛数量及标识号、补贴资金数额等,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向县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拨付申请,经县级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县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补贴弗莱维赫牛杂交一代优质后备母牛等基础资料数据信息库,加强补贴母牛的监管。为确保补贴优质后备母牛在品种选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凡获得补贴的优质后备母牛5年内不得随意出售、转让、宰杀、淘汰,否则,财政部门将收回补贴资金。
  
  2.弗莱维赫牛良种细管冻精补贴。项目县(市、区)畜牧兽医、财政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相关养牛合作社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范围、计划补贴户数及家畜配种站点,做好基础母牛的登记、管理等工作。弗莱维赫牛细管冻精由省畜牧总站负责公开招标。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审核后,于10月10日前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批复。
  
  (三) 地方优良畜种资源场建设补助项目工作程序及要求。地方优良畜种资源场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附件3),明确家畜品种资源保护的目标和措施,以及资金使用方向。项目申报书由市、县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逐级审核后,于10月17日前报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批复。
  
  市、县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程序及要求,组织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确保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对各市申报的项目,省级将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对不符合项目编制要求,未提供真实材料的项目,将不予批复;逾期不报的,将不予安排投资。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请各市在报送项目实施方案纸质文件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件,发至sdxmjcc@126.com和scc006@163.com。
  
  省畜牧兽医局监督电话:0531-87198073,87198092
  
  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531-82669783
  
  附件:1.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分配额度表
  
  2.2008年弗莱维赫牛杂交一代优质后备母牛存栏数量登记表
  
  3.2008年山东省地方优良畜种资源场建设项目申报书(略)
  
  附件1:
  
  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分配额度表
  
  单位:万份、万元
  
  

项目县

能繁母猪数量

补贴精液份数

补贴金额

沂水县

6.69

9.6

96

宁阳县

5.55

8

80

沂南县

3.89

5.6

56

平邑县

3.73

5.2

52

郓城县

3.52

5.2

52

肥城市

3.21

4.8

48

兖州市

1.08

1.6

16

合 计

27.67

40

400


  
  附件2:
  
  2008年弗莱维赫牛杂交一代优质后备母牛存栏数量登记表
  
  县(市、区) 乡镇(盖章)  村(盖章) 第 页 共 页 年 月日
  
  

编号

户名/场名

户主/法人

身份证号码

一卡通号码(银行帐户)

能繁母牛存栏数(头)

家畜标识号

电话

户主/法人签名

 

 

 

 

 

 

 

                 
                 
                 
                 
                 
                 
                 
                 
                 
                 
                 

本页合计

 

 

       

  
  核实人:  时间:  月 日负责人: 时间: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行政村、乡镇政府、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各留存1份;报省、市财政和畜牧兽医部门只需汇总表,标识号只记录到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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