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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辽宁和云南两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危化[2008]179号)(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认真查找隐患,督促重点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即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反应的生产工艺的企业统称)。对没有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化工装置,加快技术改造,尽快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和自动报警,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防范事故能力,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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