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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8]146号
【颁布时间】 2008-12-04
【实施时间】 2008-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5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办理我市上报项目有关手续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目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以及关注民生等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以此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为积极争取我市申请的项目能够尽快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盘子,需要各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形势, 既要看到当前金融危机对我市产生的负面影响,又要抓住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拉动内需的良好机遇,主动出击,齐心协力,抓紧编制项目报件,积极为我市争取项目和资金,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凡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争取国家、自治区支持上报的项目报件,各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对工作不力、延误项目上报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检查、反馈项目在上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我市项目及时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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