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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9]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8-31
【实施时间】 2010-08-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开展全市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并进而建立服务业调查制度,是银川市一项重大的经济活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责任,做好试点工作。
  银川市统计局负责此次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协调,并且要加大对试点地区统计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兴庆区作为试点区,要切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定本级行政区域试点工作的细化方案,整理和建立本区域内服务业单位名录库,负责对各类调查对象安排布置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要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并加强报表审核,确保数据质量。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对此次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部门统计职责,在这次试点工作中进一步密切与统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共同推进服务业试点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保障措施,强化协调配合。试点区政府、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和加强统计力量,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保障;市财政和兴庆区政府要为此次试点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服务业试点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配合、协调,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并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协调落实本部门所管辖行业的服务业单位统计调查工作,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本行业服务业统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坚持依法统计,确保试点质量。要加强对《统计法》和《银川市统计管理条例》的宣传,引导各统计调查单位及时如实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试点区政府、各级统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数据质量审核控制机制,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的评估和检查工作。银川市统计局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干扰和妨碍服务业统计工作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确保我市服务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和圆满完成。
  
  
2010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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