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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吉市教通字[2008]135号
【颁布时间】 2008-12-02
【实施时间】 2008-12-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6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电子身份证件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各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 、省教育厅相关法规和管理规范,为加速我市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在全市中小学生已全面实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在我市启动“ 全市中小学生电子身份证件工程 ”,在两年内以学生电子身份证件(简称“ 学生卡 ”)全部取代原有的纸质学生证 。
  “ 全市中小学生电子身份证件工程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步骤,市教育局确定吉林市第一中学 、吉林市第五中学 、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为试点学校 。
  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中小学校做好相应准备 。上述三所学校在市教育局主管处室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做好试点工作 。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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