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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发改委
【发文字号】 琼发改价格[2008]1505号
【颁布时间】 2008-09-23
【实施时间】 2008-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73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加强奶粉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奶粉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8]2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落实价格应急监测制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当地奶粉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加强对奶粉市场零售价格和原料奶收购价格的实时监测。奶粉市场供应和价格方面的异常情况要随时报告。
  
  二、加强价格管理。已经将奶粉和乳制品纳入临时价格干预目录的市县要严格执行调价备案制度,保持奶粉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未将奶粉纳入临时干预目录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将奶粉列入价格临时干预目录,实行调价备案制度,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切实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奶粉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婴幼儿奶粉价格,坚决打击哄抬价格、谋取暴利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制裁,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奶粉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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