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6、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旅游、公安、交通、民航、铁路、公路、卫生、食品、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同时,要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值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扩大供给,丰富假日旅游市场 经过近十年假日旅游的运作,我市假日旅游市场日趋成熟,假日旅游产品日益丰富,居民出游消费更加理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要求,认真分析预测“十一”假日旅游市场的需求特点,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假日旅游产品的供给。要结合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适时推出以“共庆祖国生日、共贺奥运成功、共享假日欢乐”为主线的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营造和谐快乐的假日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假日旅游发展的舆论引导,做好旅游信息预告和发布工作,开展以引导性为主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发挥假日旅游的综合效应。在宣传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健身、科教、休闲度假游等新兴旅游产品的同时,兼顾传统观光旅游产品,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广大游客多样化的出游需求。 四、规范市场,努力营造良好的假日旅游环境 “十一”假日旅游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旅游、工商、公安、商务、物价、质监、交通、文物、文化、卫生、食品、市政公用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整顿、净化旅游市场。要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旅游广告、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哄抬物价和“零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各旅游接待单位要广泛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活动,提高假日旅游服务质量。要强化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培训,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要加强对旅游餐饮和购物的规范管理,严把旅游食品卫生安全关,禁止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严查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打击和惩治损害旅游者权益的各种不正当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城市周边和短线旅游市场,净化旅游景区的游览环境;要提高出境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的旅游形象和国家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切实做好旅游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工作。在做好旅游市场整顿的同时,要广泛宣传《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倡导游客理性出游、文明出游,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旅游文明活动热潮,促进文明旅游,健康旅游。 五、密切协作,进一步提升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假日旅游工作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假日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密切协作,上下联动,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努力发挥在旅游出行、参观游览、餐饮住宿以及安全保障、引导消费、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假日旅游工作效能,使假日旅游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假日旅游工作制度,建立旅游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增强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拓展渠道,充分调动旅游接待单位、公共机构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完善假日旅游监测预测体系,做好市场预测及交通、住宿、景区等重点环节的流量监测,多渠道发布动态信息,合理有效引导游客流向。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围绕国庆和奥运主题,报道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大力宣传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要创新方式,运用现场咨询、宣传手册、咨询电话等形式,提供直接面向游客的消费提示和出行信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假日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旅游投诉,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六、及时准确,认真做好假日旅游统计预报和信息工作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铁路、交通等运输企业以及大型商业零售企业、旅游宾馆、社会餐馆要按照全国假日办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市假日办上报有关统计数字和信息简报,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于9月28日前将“十一”假日旅游的工作方案和值班电话、投诉电话、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报市假日办。市假日办设在大同市旅游局。 联系电话:0352-5137307 5137310 传真:0352-5137297 5137309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