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党办字[2008]36号
【颁布时间】 2008-09-16
【实施时间】 2008-09-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77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海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乌海日报》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乌海日报》是中共乌海市委机关报,是市委、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喉舌,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反映全市人民呼声,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做好《乌海日报》的征订发行工作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大事,也是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的职责。
  
  市委对2009年度《乌海日报》征订发行工作的征订范围、征订数量、征订办法做了重大调整,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宣传、组织、办公部门要认真做好征订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订要求:
  
  1、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订阅、订到科室。各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代扣的办法,要求机关和事业单位订到科室,街道办事处、镇除订到每个办公室外,还应为所属的社区、村(嘎查)订阅一份《乌海日报》。
  
  2、大中专学校、职技学校、中学(包括私立学校)、小学、幼儿园也要征订《乌海日报》。
  
  3、全市各宾馆、饭店、招待所作为我市对外宣传的窗口,有订阅党报的义务和责任,可根据标准房间的平均入住率订阅适量的《乌海日报》。
  
  4、企业(包括转制企业和有规模的私营企业),要尽可能将《乌海日报》订到科室、车间和班组。
  
  5、各级科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必须保证订阅一份《乌海日报》,订报费由财政局代扣与乌海日报社直接结算。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老干部、老同志订阅《乌海日报》。
  
  6、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均应由本单位为其订阅《乌海日报》。
  
  7、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订阅《乌海日报》。
  
  二、各级党组织可以从党费中支出一部分经费订阅《乌海日报》;公费订阅的报刊应优先订阅《乌海日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要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党报订阅和宣传工作;鼓励有经济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向贫困地区的党组织赠阅《乌海日报》,开展好新闻扶贫工作。
  
  三、认真做好小三角经济区,即乌斯太、棋盘井、蒙西等地区的《乌海日报》征订发行和媒体互动宣传工作。
  
  四、2009年《乌海日报》征订工作已全面展开,报社发行人员上门开展征订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征订任务。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
  
  2008年9月16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