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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08]60号
【颁布时间】 2008-09-16
【实施时间】 2008-09-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7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蓝天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蓝天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乌海市“蓝天工程”工作方案
  
  

  
  自2000年实施 “跨世纪蓝天计划”以来,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07年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65天。“跨世纪蓝天计划”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我市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周边地区工业园区的建设,能源和原材料消耗量快速增长,空气中扬尘、燃煤二氧化硫及烟(粉)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水平依然居高不下。今年,我市二氧化硫超标问题被列为自治区突出环境问题之一挂牌督办,大气污染成为影响我市人居环境、制约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切实巩固提高 “跨世纪蓝天计划”治理成果,遏制污染反弹,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新形势下的 “蓝天工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建设自治区级、国家级卫生城市、环境友好模范城市,最终达到生态绿洲型城市目标,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方针,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自我完善”的原则,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热网建设、天然气入城、煤气入户、旧城区拆迁改造、棚户区改造为保障条件,以全面禁止烟煤散烧、推进节能减排为基础性措施,用三年的时间,实现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让市民呼吸到清新的空气。
  
  二、工作目标
  
  2008年海勃湾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80天、乌达区和海南区达到180天;2009年海勃湾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90天、乌达区和海南区达到230天;2010年海勃湾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乌达、海南区达到293天。2008年、2009年、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84万吨、9.72万吨、8.6万吨。中心城区海勃湾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三、领导机构
  
  为全面推进“蓝天工程”的各项工作,特成立全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
  
  冯玉臻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李志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兰 宇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雍炳伟 市人大副主任
  
  徐德林 市政府副市长
  
  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王利春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
  
  刘伟生 市政府市长助理
  
  党文玉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孙秋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鸿斌 市人大副秘书长
  
  杨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石万旗 市政协副秘书长
  
  全觉民 海勃湾区政府代区长
  
  包 野 乌达区政府代区长
  
  苏 和 海南区政府代区长
  
  王肆虎 市财政局局长
  
  卢利明 市监察局局长
  
  宋晓春 市经委主任
  
  苗耀增 市建委主任
  
  孙 毅 市公安局局长
  
  陈万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 凯 市煤炭局局长
  
  杨 林 市工商局局长
  
  郝占彪 乌海电业局局长
  
  安敬东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洪江 市技术监督局局长
  
  郅建民 市交通局局长
  
  李春晓 市环保局局长
  
  刘继高 海勃湾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 魁 乌达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海宝 海南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
  
  冯玉臻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刘伟生 市政府市长助理
  
  杨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 员:
  
  党文玉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王肆虎 市财政局局长
  
  卢利明 市监察局局长
  
  宋晓春 市经委主任
  
  李春晓 市环保局局长
  
  职责和要求: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发布公告、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沟通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制定相关制度,及时提出“蓝天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相关政策,根据各区、各组上报的信息编发工作信息,上报督察专报和政务信息。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问题。
  
  (二)禁止烟煤散烧工作组
  
  组 长:
  
  李志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柴权胜 市政府市长助理
  
  刘昌慧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全觉民 海勃湾区政府代区长
  
  包 野 乌达区政府代区长
  
  苏 和 海南区政府代区长
  
  苗耀增 市建委主任
  
  郭洪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 林 市工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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