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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全省治理超限工作的全面开展,继续做好成品油价费税改革人员安置的配套工作,省厅决定在全省统一举行一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现将报名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的执法门类 本次开考的执法门类为:交通综合执法、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水路综合执法。 二、主要参考内容 本次资格认证考试只考公共法律知识,不考各执法门类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参考内容为: (一)行政法律基础知识; (二)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以及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相关规定。 三、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各级交通运输执法单位直接从事或者单位准备安排其直接从事具体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路政执法岗位需年满20周岁,路政执法一线人员不超过45周岁); (三)近五年内没有受到取消执法资格或者吊销执法证件的处理; (四)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四、报名与审查 (一)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报名审查表》(见附件一),向所在单位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各单位对报名人员条件逐级审核,分别报市交通运输局、省港航管理局。 (二)审查。各市交通运输局和省港航管理局在各单位初审的基础上,依据报考人员条件认真审查,并结合工作需要和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审查意见。重点审查在编在岗情况和学历文凭的真实性。在编情况需要提供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在编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由各市交通运输局和省港航管理局统一组织办理学历文凭验真,并提供验真证明原件。对审查合格的人员,用计算机打印准考证(样式见附件二,其中准考证号和考场号由省厅统一编写)并加贴照片,务必于10月10日前,用特快专递报省交通运输厅。报名审查表和准考证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lq@ahjt.gov.cn。 五、考试 考试时间拟定于10月-11月举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系人:李 倩联系电话:0551-3623535(传) 附件一: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报名审查表(略) 附件二: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准考证(略)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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