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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云安[2008]5号
【颁布时间】 2008-09-11
【实施时间】 2008-09-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79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特别是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将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来抓,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作为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周密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和开展检查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检查工作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查隐患,不留有死角。
  
  (三)要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通过检查,要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检查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和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属涉及化工生产企业要于每周五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周检查工作信息,汇总后形成检查工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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