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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颁布时间】 2010-09-01
【实施时间】 2010-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79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补报名通知


  凡因故未能及时报名参加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9月3日上午9:30-9月4日24:00期间,继续登录上海财税网站,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补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补报名期间,全市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咨询服务点工作时间为每天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请互相告知。
  报名的具体要求,请在本网站查询。
  
  
上海市财政局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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