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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0]59号
【颁布时间】 2010-08-24
【实施时间】 2010-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80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丰港新建二期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大丰港开放水域范围内新建二期码头正式对外开放的请示》(盐政发〔2010〕14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丰港新建二期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对职工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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