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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强化回收利用。加强机械、包装、物流等行业协会之间的协调配合,选择部分节材代木机电产品包装生产、运输、使用企业,开展包装物周转使用示范。加强节材代木机电产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规范回收工作,逐步建立节材代木机电产品包装物共用系统。 (六)建立评价体系。建立节材代木包装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质量评价办法。制定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节材代木机电产品包装企业准入门槛,严格行业准入管理,保障节材代木包装质量。 四、政策措施 (一)积极落实财税政策。落实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促进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将符合条件的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材料研发、设计、应用作为支持重点列入《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范围。 (二)完善产业政策。研究将节材代木行业的生产制造作为鼓励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市场需求量大、技术先进的节材代木生产设备和产品纳入《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目录》;将重点发展的包装节材代木技术纳入《中国木材节约代用技术政策大纲》。尽快完善有利于节材代木工作的产业政策体系。 (三)开展宣传教育。将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新闻网站、行业网站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节材代木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取得的成效,提高全社会节材代木的意识。 (四)抓好落实,有序推进。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商务、质检、税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工作方案,抓好落实。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发、使用节材代木产品,争取成为节材代木工作的典型和示范。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要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