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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发文字号】 桂建办[2008]59号
【颁布时间】 2008-11-20
【实施时间】 2008-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87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充分发挥《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网一刊一网作用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系统各委、局,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建设系统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推动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特别是《广西城镇建设》杂志及广西建设网的宣传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建设部门要充分提高对建设行业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领导要带头抓好新闻宣传工作,要从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科学发展的高度,把新闻宣传工作纳入整个建设工作的全局考虑,将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务求取得实效。
  
  二、各市、县建设部门应充分发挥《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网的行业媒体作用,广泛利用好《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网行业宣传平台,切实组织好当地建设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尤其应注重收集、整理、总结本单位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行业改革、开拓创新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广泛宣传,加强交流。
  
  三、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网是自治区建设厅主管的重要刊物和网站,希望各市、县建设部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网的发展,加大在《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网上宣传报道的力度和投入,帮助《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网在各地的通讯员队伍的相对稳定;组织做好《广西城镇建设》的订阅、阅读和使用工作,使建设系统广大职工都能看到《广西城镇建设》、广西建设网,及时了解中央、住房城乡建设部及自治区建设厅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建设事业最新动态,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
  
  四、各市、县建设部门要加强新形势下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研究,针对新形势下新闻舆论的特点和形式的多样性,围绕建设行业的发展特点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不断改进新闻宣传手段,创新新闻宣传形式,提高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亲和力和感染力,把建设行业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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