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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农业抗旱、城市降温、水库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人工增雨作业,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气象灾害信息员队伍,在各乡镇、村、社区、学校、车站等地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确保及时准确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信息员队伍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水平。要及时传递预警信息,通过他们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八)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收集本地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逐步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 四、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保障能力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二)制定和实施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各级政府要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整合和优化各类资源,统筹规划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加强和完善基层气象机构建设。基层气象机构是气象灾害防御的基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气象机构的领导。没有建立气象机构的县区,要加快建设步伐,增强应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的能力。 (四)加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将涉及民生的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移动气象站、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帮助气象部门落实用于气象灾害防御的区域自动气象站、可移动气象站等重要气象监测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 (五)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要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建立气象、水利、民政、科技、教育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和避险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开展气象灾害分析评估和相关科学解释说明工作,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