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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8]175号
【颁布时间】 2008-11-20
【实施时间】 2008-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8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已变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自治区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吴建新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成 员: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宇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杜 伟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何利顺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冯振年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林金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陈映红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尤剑鹏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张剑波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罗永魁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杨永峰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凯志 自治区质监局总工程师
  黄济健 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
  朱树华 自治区外办纪检组组长
  韦能雄 自治区法制办纪检组组长
  自治区中医药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尤剑鹏同志兼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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