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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岳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岳政办发[2008]21号
【颁布时间】 2008-11-19
【实施时间】 2008-11-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89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整体转换加快发展有线数字电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根据国家、省数字电视发展目标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实施整体转换加快发展有线数字电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有线数字电视的重要意义
  有线电视数字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有利于丰富广播电视节目资源,更好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利于提高广播电视的服务水平,扩大广播电视的服务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有利于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带动电子、软件、信息等相关产业发展。各级政府要把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技术先导、促进整合、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现以下“三个统一”的目标:
  (一)统一网络。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契机,加大企业、城郊乡镇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力度,实现我市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
  (二)统一模式。通过增加服务内容、调整服务价格、向用户免费配送一台基本型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方式,逐步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
  (三)统一前端。市、县市区有线电视网络统一由岳阳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数字电视信号,节约投资,避免重复建设。
  
  三、实施步骤
  我市中心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行模拟、数字有线电视信号并传,由用户自愿到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公司营业网点领取数字电视机顶盒。
  (二)2009年3月31日前,分小区或光节点逐步关闭模拟有线电视信号,实行整体转换。
  (三)2009年底全面关闭模拟有线电视信号。
  其它县、市、区的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市广播电视局是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实施主体,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做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
  (二)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资金,由市广播电视局自筹解决。
  (三)市财政、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精神,积极申报、落实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用好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建设。
  (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用的收取和减免,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的通知》(湘价服〔2006〕39号)的规定执行。有线数字电视的增值业务收费由网络传输机构确定并报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群体,要按照湘价服〔2006〕39号文件规定,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
  (六)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用户的理解;要提高服务质量,争取广大用户的满意;要关心弱势群体,确保普通百姓都能看上电视。各级信访、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支持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
  (七)市、县市区建设、规划、城管、公路等部门要将有线电视数字化网络改造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广播电视网络路由通道。要将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纳入新建小区、楼宇的专项审批和综合验收内容。新建小区、楼宇要按照有线数字电视标准建设有线电视网络,为有线数字电视接入提供条件。为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国有资源,电力、电信部门要为广播电视网络改造提供管线、杆路路由支持,确保广播电视网络线路的安全和畅通。
  (八)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尚未交付使用、正在建设和拟建的住宅小区及其它需要安装有线电视的楼宇,直接接入有线数字电视信号。
  (九)政府网站要为有线数字电视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必要的政务信息,使政务公开走进家庭,方便市民在家中随时查阅我市相关政策、办事指南。
  (十)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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