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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党办字[2008]51号
【颁布时间】 2008-11-17
【实施时间】 2008-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1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海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
  在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形势下,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市委、政府就有关工作纪律进一步强调和重申如下:
  
  一、各区、各部门和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肃认真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各区、各部门要尽量减少一般性外出活动,领导干部尽力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应酬。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市委常委外出,必须向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外出,必须向所在机关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市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外出前和返回后,各大班子办公厅都要及时通报市委办公厅;各区、市直属机关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必须按所属序列事先向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报告,分别经市委书记或市长、市委分管副书记或副市长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前和返回后,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的同时,要通报市委办公厅;外出参加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活动,必须向市委、政府分管领导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成行。
  
  三、严格遵守《乌海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禁止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的通知》(乌党办发〔2004〕36号),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各区、各部门必须保证会议通知所要求的人员参加有关会议,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必须向会议召集部门请假并说明理由。参会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接打手机,遵守会议常识性、一般性的规定。参会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做好上传下达,切实落实好会议精神。
  
  五、工作时间必须收阅市委、政府公文传输系统发布的文件和通知,做好贯彻执行工作。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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