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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11-17
【实施时间】 2008-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1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保险支持新疆经济建设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
  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通过采取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应对复杂多变的形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11月10日,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中央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对于克服当前的困难和保持长远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并提出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的总体要求和七项工作。11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体会议,传达《通知》精神。会议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按照中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困难,狠抓落实,促进新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11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金融系统支持政策落实的工作会议,对金融保险如何支持十条措施在新疆的落实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为将国家、自治区的有关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落实十条措施,服务和支持新疆经济建设和保持新疆经济平稳发展方面的作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加快保险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非常严峻,经济下滑趋势显现,金融危机已从虚体经济向实体经济蔓延。但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良好,除出口受到较大冲击外,经济的基本面未受到较大影响。从保险业现状看,2008年1-10月,全国保险市场发展态势良好,共实现保费收入8554.3766亿元,同比增长46.59%。新疆保险业继续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2008年1-10月,共实现保费收入135.4614亿元,同比增长53.47%。保险是经济的助推器和社会的稳定器。在当前严峻形势下,各公司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各项措施对于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定发展的信心,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经济调整政策要求,结合国务院32号文件各项工作部署,加快保险业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以实际行动服务好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按照自治区要求,加强落实十条措施的保险服务
  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发挥保险业自身的主动性、创造性、灵活性,积极与政府、企业有关部门对接,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利用宏观经济转型的机遇,把中央及自治区的政策要求转化为推动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动力,切实把中央确定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着力为新疆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保险保障服务。同时要吸取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认真分析新疆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科学的办法和防范机制,提高全行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三、明确工作方向,加大保险支持新疆经济建设力度
  国家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是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大调整,这十项措施明确具体,重点突出,统筹城乡,支持发展,改善民生,惠及百姓,总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公司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保险业实际,明确工作方向,把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一是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功能,加强对政府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的保险支持,重点做好西部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项目和西部干线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保险配套服务,支持保障性的安居工程及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加大保险服务“三农”支持力度。各公司要全面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合理配置保险资源,优化业务结构,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将国家支农惠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农民抗灾救灾能力和社会保障程度,为新疆农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保险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三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提高人民群众保障程度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要注重把握不同阶层、不同收入消费者的真实保险需求,积极开发适合的新产品,创新保险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要着重关注社会特殊阶层的保险需求,通过提供适宜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特殊对象如农村五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提供商业保险保障服务,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
  各公司要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本系统及时学习传达,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和措施及时报保监局。
  联 系 人:曾湘玲
  联系电话:3333586
  
  
二οο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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