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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8]136号
【颁布时间】 2008-11-17
【实施时间】 2008-11-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1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乌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李尚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晓宇  团市委副书记
  委 员:
  樊桂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胡剑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光云  市民委副主任
  于 海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卫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葛 蕊  市民政局副局长
  魏 源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晓毓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李然旭  市人事局纪检组长
  胡文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樊欣欣  市文化局副局长
  范永林  市广电局纪检组长
  韩 中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董月娥  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康慧芳  市妇联副主席
  云文艺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秀梅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其他事项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办公室主任由刘晓宇兼任。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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