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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发文字号】 宁商函[2008]228号
【颁布时间】 2008-08-29
【实施时间】 2008-08-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2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支持选调秘书的函

银川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委、政府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自治区商务厅拟面向五市党委、政府办公室(厅)选调秘书,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条件
  
  (一)选调名额
  
  商务厅办公室秘书2名。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秘书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公道正派,敬业精神强,具有相当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水平较高,综合协调能力强;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二、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测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后填写报名表,到商务厅人事教育处报名。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由商务厅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三)测试考察
  
  1、笔试。着重测试公文处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着重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由商务厅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综合考察参加面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水平。
  
  (四)正式选调
  
  测试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考察10%的比重计算报考人员最后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2名选调对象,并对其进行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履行正常的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请五市党委、政府办公室(厅)大力支持我厅选调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协助我厅做好相关工作。
  
  2、报名人员可在宁夏商务网(www.nxdofcom.gov.cn)上查阅相关要求,下载并填写“宁夏商务厅选调秘书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时交商务厅人事教育处。
  
  3、测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刘 慧联系电话:0951-5044959
  
  陈生荣 联系电话: 0951-5045647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选调秘书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自治区商务厅选调秘书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岁)

 

照片

民  族

 

籍贯

 

居住地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  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 称

 

熟悉专业及特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工作单位位单位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奖 惩

情 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单位意见

 

自治区商务厅资格审查意见

 

备注

 


  
  说明:1、简历从高中学习时填起;籍贯、居住地填写到市(县)。2、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须填写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3、本表一式三份,每份需贴一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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