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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8]90号
【颁布时间】 2008-08-28
【实施时间】 2008-08-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3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国道110线海勃湾至麻黄沟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保证国道110线海勃湾至麻黄沟段公路改建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受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乌海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国道110线海勃湾至麻黄沟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作为本项目法人单位,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各种相关手续的申报和办理、招投标、征地拆迁、工程管理、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等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2人。市交通局局长郅建民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为本项目法人代表,负责项目办的筹建及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市交通局副局长武东风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和项目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包建成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联系内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处理相关事宜。项目办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成立,待本项目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后自动解散。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项目办工作,确保本项目及早开工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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