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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字[2008]93号
【颁布时间】 2008-08-28
【实施时间】 2008-08-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3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冯玉臻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杨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宋晓春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成 员:
  
  孙志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 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劲超  市交通局副调研员
  
  翟文和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赵 凯  市煤炭局局长
  
  郝占彪  乌海电业局局长
  
  席建国  乌海车务段段长
  
  赵友馥  乌海机场董事长、总经理
  
  李怀国  神华海勃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俊杰  神华乌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生云  中国石油乌海销售分公司经理
  
  刘海坤  乌海市凯洁燃气公司董事长
  
  韩永宽  华西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乔 栋  海勃湾发电厂厂长
  
  李雪忠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公司经理
  
  傅德成  内蒙古华泰热电有限公司厂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重大和突发煤电油气运保障问题;掌握全市煤电油气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负责全市煤电油气运的产运需衔接,保障正常供应;提出调用煤电油气应急储备的建议;实施煤电油气运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紧急生产、调运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指导煤电油气运日常供应的调节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增加市其他有关部门、三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协调领导机构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系员负责日常联系协调等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宋晓春兼任。
  
  (三)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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