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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吉市教通字[2008]125号
【颁布时间】 2008-11-12
【实施时间】 2008-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6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各种表格均可在吉林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jledu.com.cn)上下载,并以网上的规格为准。电子文本要用电子邮件统一发到信箱:2014278@sohu.com。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加强对本次考核认定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必须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须在本系统范围内公示一周。
  (二)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在推荐选拔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位教师都受到教育,促使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于迎接基础教育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挑战,激发广大教师奋发向上、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大潮的热情和积极性。
  附件:1.吉林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略)
  2.吉林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业绩量化考核表(略)
  3.吉林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作用发挥情况量化考核表(略)
  4.吉林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认定推荐人选一览表(略)
  5.2008年参加市级骨干教师认定人员上报材料目录(样本)(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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