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文[2008]263号
【颁布时间】 2008-11-12
【实施时间】 2008-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6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转发省委政法委豫政法[2008]111号文件的通知


  省监狱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委政法委《关于充分发挥法制日报、今日安报、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平安网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通知》(略)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法制日报》、《今日安报》、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平安网(河南法学网)的覆盖面、读者群、受众群;发挥《法制日报》、《今日安报》、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平安网(河南法学网)在司法行政宣传工作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关于《法制日报》、《今日安报》的征订工作省厅已在全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部署,并以豫司文〔2008〕231号提出具体要求,请各单位按照征订任务分配数额,认真组织,保证完成。年底前,省厅将以督查通报形式通报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对进度快、任务完成好的单位提出表扬,对进展较慢和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提出批评。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