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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吉市教通字[2008]124号
【颁布时间】 2008-11-10
【实施时间】 2008-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7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教育部《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原《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废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方案要求,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保护视力、预防近视工作(以下简称“防近”工作)的重要性,把“防近”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实现中央7号文件提出的通过5年左右时间,使青少年学生近视率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各校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近视作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方案》的要求和本校实际,制订落实近视眼防控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明确“防近”工作岗位职责,坚持全员参与。
  
  二、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
  各中小学要根据《方案》规定的教学条件要求,结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规定,把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列入年度计划,加大对学校卫生设施的投入力度。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要创造条件使中小学校的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教室采光等达到基本要求,不断改善中小学生的视觉环境。各级学校要对现有的学校卫生设施设备逐一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时间表,逐年加大资金投入,保证学校的教学条件和设施配备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为“防近”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各级学校要切实加强校医室建设,按照规定配齐各项设备和人员,确保此项工作科学指导和具体落实。
  
  三、完善学生视力保护机制,全面推广新版眼保健操
  自2009年春季开学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实施新版眼保健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版眼保健操推广工作,认真落实新版眼保健操的培训工作,每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张新版眼保健操教学挂图,保质保量做好眼保健操。
  各学校必须保证中小学生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以及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的落实,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缓解学生用眼疲劳。应当定期轮换同班学生的座位,并依据学生身高变化及时调整课桌椅高度。学校应每学期定期对学生进行视力监测,及时掌握学生视力不良发生情况和趋势,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视力保护综合干预,努力扭转中小学生视力下降趋势。
  
  四、广泛开展以保护视力、预防近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加强对小学生进行爱眼卫生健康教育,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养成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和正确的读写姿势,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包括读书、写作业、看电视和使用计算机等时间),教育和指导学生增强自我保健能力。同时,要强化全体教师对学生视力保护的教育和管理职责,包括监督实施眼保健操、规范教师的板书要求等,及时干预和指导学生用眼行为,让全社会各部门都来重视关心学生的视力健康,切实解决学生视力下降问题。
  
  五、建立视力定期监测制度
  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病率等各类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有视力下降趋势和轻度近视的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并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防近”措施。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今后将纳入每年学校卫生工作专项检查内容。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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