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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颁布时间】 2008-11-10
【实施时间】 2008-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97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对新闻单位驻京记者站实施2008年度核验的通知


  各驻京记者站:
  遵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兹定于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对中央、市属及外埠新闻单位驻京记者站实施年度核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范围
  北京地区已履行登记手续并取得《报社记者站登记证》的中央、市属及外埠新闻单位驻京记者站。
  
  二、年度核验程序
  2008年度记者站年度核验采用网上填报、现场审核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请登陆我局网站(网址www.bjppb.gov.cn),进入“报刊管理”系统,通过用户名、密码进入“记者站年检”系统,点击“增加记者站年检”并如实填写全部年检数据资料并保存,确认“提交”即可完成上报(可在进入年检系统前点击 “记者站年检流程”参阅详细流程)。
  提示:“用户名”是各报社记者站在我局的登记编号。如记者站编号为“京报jz第005号”,则该记者站用户名、初始密码同为“jz-005”,使用单位可以对密码进行修改。
  (二)经我局审核,记者站年度核验表状态栏显示 “锁定”后,请各记者站用a4纸打印3份,交所在新闻单位盖章。
  (三)12月15日-19日,请携带以下文件到我局办公大厅办理记者站年度核验手续。
  1、新闻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驻京记者站2008年度核验表》一式三份;
  2、《报社记者站登记证》原件;
  3、报社与驻站记者签订的聘用合同及记者证复印件;
  4、新闻单位《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请加盖新闻单位公章;
  5、2008年度记者站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⑴ 报社记者站采编制度建设情况;
  ⑵ 记者站在京采访、组稿、通联工作基本情况,年度发稿篇数、采用篇数;记者站所受奖励和处罚情况。
  ⑶是否严格遵守《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有无违纪从事发行、广告、经营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
  
  三、年度核验要求
  年度核验主要是对新闻单位驻京记者站的机构、人员及业务活动情况进行核验,请各记者站严格按《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对照检查,如实填报;各新闻单位对派出记者站的工作情况核实复查,确保年检数据准确、完整。
  各记者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度核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年度核验手续者视为自动注销。年度核验结果将在《新闻出版报》和北京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年度核验地址: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咨询电话:64081719 传真:64081728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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