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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地方税务局,省局各分局: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具体措施,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为了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优化税收发展环境,加强征纳双方的沟通与联系,经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建立“纳税人之家”。现就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更新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对纳税服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是新征管法赋予税务部门法定的职责和义务,是现代化税收提出的要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标志。开展好纳税服务工作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税务机关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地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化、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和优质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每一环节上,要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查找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一)要树立大局意识。要把纳税服务作为事关地税事业发展和树立地税良好形象的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要树立全员服务观念。纳税服务工作涉及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税收宣传、辅导、咨询、法律救济等方方面面,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全过程,是一项需要全体税务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做好的工作。不论在哪个税收岗位工作,凡是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时都要主动、热情、周到,要处处、事事为纳税人着想。通过纳税服务工作,促进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 (三)要增强创新意识。要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技术手段和方式,讲究内容与方式的辩证统一,在服务内容真实有效,纳税人得到实惠的同时,力求服务方式上个性化、多样化、人性化,使纳税人享受到文明、周到、快捷、便利的服务。 (四)要增强责任意识。纳税服务是新形势下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把它提到和依法治税相同重要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奖惩兑现,狠抓责任落实。 (五)要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意识。要将优化纳税服务作为提高征管质量、完善税收管理的有效手段,纠正“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树立“在管理中优质服务,在服务中严格管理”的观念,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机结合。 (六)要树立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理念。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纳税主体地位,充分认识到纳税人既是纳税主体,又是税务机关的服务对象,纳税人要依法纳税,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征纳关系统一于税收法律规范。 二、建立具有地税特点的纳税服务体系,认真作好 “纳税人之家”的创建工作 (一)“纳税人之家”由各地地税部门牵头承办,纳税人协同,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创建“纳税人之家”要一切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出发点,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中心,努力为纳税人提供零距离、个性化的服务。把过去单纯体现形象的服务转变为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通过“纳税人之家”推行阳光政务、举行民主听证、开辟经济、政策论坛等形式,切实落实好一站式、首问责任、政策快递、纳税提醒、纳税约谈、欠税公告、纳税人维权等各项服务举措。 (二)充分运用地税系统的信息化数据为纳税人开展服务,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正确处理精细化管理与“两个减负”的关系,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避免重复报送。积极与国税部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加强税务检查的协调配合,依托数据大集中工程,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环节,提高办税效率。 (三)“纳税人之家”可以聘请辖区内不同层面且热心于税收事业、公道正派的纳税人代表和财务主管、行业组织代表加入组成“纳税人参事团”,直接参与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民主评税等具体的税收管理,对具体税收管理事项进行参议评议。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座谈会和税政税企座谈会,对行风建设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干部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政策执行、廉洁从税等情况提出具体的针对性整改意见,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