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卫医发[2010]575号
【颁布时间】 2010-09-06
【实施时间】 2010-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血液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4号)中打击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我厅定于今年9月开展全省血液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现将《2010年度全省血液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检查方案做好迎接检查准备。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附件1: 2010年度全省血液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提高血液管理整体工作水平,依据省卫生厅年度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一)督促各地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减少血液安全隐患 (二)掌握年度血液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三)掌握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工作情况 (四)掌握落实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依法采供血执业工作 (二)自愿无偿献血现况 (三)贯彻落实《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工作 (四)推进全省血液管理网络化建设工作 三、检查方法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邢济春 副组长: 谢云龙 成员:各检查组长、联络员、业务技术专家。 (二)检查时间 2010年09月13日---9月30日。具体检查行程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1、督导检查按《2010年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检查人员经统一培训后实施督查,督查以现场查看为主。 2、依据《2010年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及检查表,重点检查中心血库。抽查中心血站及医疗机构(含储血点)。 3、在哈的省直、厅直医疗机构,哈尔滨市由省卫生厅另行组织检查,检查时间待定。 4、各级受检单位要做好迎检工作,写出书面汇报(含电子版)。检查组现场反馈,被检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表上签字。 5、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于10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及检查表。 (三)督导检查地点和分组 第一组: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 组 长: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副处长)一人 组 员: 省卫生监督所医政监督员一人 黑龙江省输血协会一人 第二组: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组 长: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副处长)一人 组 员: 省卫生监督所医政监督员一人 黑龙江省输血协会一人 第三组:大庆市、牡丹江市、鸡西市、绥化市 组 长: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副处长)一人 组 员: 省卫生监督所医政监督员一人 黑龙江省输血协会一人 四、工作要求 (一)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威胁血液安全的隐患再度发生。 (二)各地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 (三)检查组在检查的同时,给予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术指导。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和单位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手软。 (四)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卫生厅将把检查工作结果通报全省。 联系人:于福生 赵昱辉 联系电话:0451-85971053。 电子邮箱:yzc@hljwst.gov.cn 附件2: 2010年度血液安全督导检查表 机构名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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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督导检查方式 |
检查评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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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从业人员总数年采血量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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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人员均已取得《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抽查各类人员3-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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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体检医师、采血护士有执业资格并经注册 |
抽查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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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hiv检验岗人员有当地cdc核发的岗位培训证 |
抽查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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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采集的血液来自自愿献血者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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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 |
检查通知献血者阳性结果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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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对献血者履行规定的告知义务 |
抽查献血员健康登记表5-1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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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无偿献血者健康登记表各项填写齐全,无缺项 |
抽查献血员健康登记表5-1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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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血源档案规定保存(十年) |
抽查资料,看是否有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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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献血者进行免费健康体检 |
抽查体检表5-1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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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专用储血冰箱,血液按规定温度、条件、分层贮存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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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源故障、温度失控报警系统正常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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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储血冰箱温度按规定监测4次/天,记录完整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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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血袋标识项目齐全准确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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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储血冰箱内体表消毒每周1次,有原始记录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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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储血冰箱内空气细菌及霉菌培养每月1次,有原始记录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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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血液交接手续完整,数量品种、日期等项目登记完整清楚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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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按批准范围供临床用血 |
查阅批文、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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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有符合规定的专用送血车及工具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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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传染病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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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按规定的种类、内容报告 |
查阅记录、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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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按规定的时限报告 |
查阅记录、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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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清楚、规范 |
查阅记录、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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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漏报或迟报(核对检验登记与疫情登记) |
查阅记录、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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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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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尤其一次性注射器和采血器材等按规定分类收集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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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存放于专用容器并标识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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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清楚完整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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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血液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
查阅记录、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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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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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用品符合相关规定 |
尤其采血耗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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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时间应>75学时/每人 |
抽查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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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血液采供用应急预案 |
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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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
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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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性血液和一次性耗材流失、泻漏、扩散预案 |
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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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健康体检建立情况 |
查阅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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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机构是否建立、持续改进和监控的质量体系。 |
听取汇报和查阅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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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员工是否明确所承担的质量职责。 |
询问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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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是否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完成管理评审。 |
查阅管理评审会议记录和评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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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人员是否符合《血站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资质要求》。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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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文件是否包括质量手册、过程文件、操作规程和记录。质量手册內容是否涵盖本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全部要求的范围和要素。 |
评价完整性及查阅其它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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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可追溯到标本采、运、接、检测方法、过程、结果等
是否已对负责贴签的人员须经培训和评估。 |
查阅文件和记录
倒查发血号(5-10个)
现场实地查看
查阅sop中“标本管理”部分
查阅“血液检测标识的管理程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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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文件;是否覆盖检测前、检测和检测后整个过程 。是否覆盖检测前、检测和检测后整个过程检测后整个过程
是否覆盖检测前、检测和检测后整个过程 。 |
并查阅血站其它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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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及执行是否符合要求。 |
查阅文件、现场观察
现场观察
现场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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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是否有校验合格标识 |
现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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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和实施室内(间)质控程序,并保持记录。 |
现场查看室内质控图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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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房舍、仪器设备满足功能需要 |
现场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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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没有开展血液检测的机构可以不查血液检测相关条款 被督导单位负责人: 督导检查者: 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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