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浙财采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9-03
【实施时间】 2010-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审核,现对你们单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如下: 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可从事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及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请被授予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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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资格级别 |
代理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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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州市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临海市冠春园路59号 |
高贤友 |
0576-85155851
13336791777 |
政府采购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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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龙泉市剑池东路254号 |
殷少芬 |
0578-7211977
15988015207 |
政府采购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政府采购咨询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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