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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德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8]163号
【颁布时间】 2008-08-19
【实施时间】 2008-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0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采取印发宣传小册子、举办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加大全市防震减灾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应急自救互救能力,根据《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会议纪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当前我市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大力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地震部门负责印发省地震局统一编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防震减灾手册》和《农村地震安全手册》。
  
  二、市广电局要安排好电视频道和专题栏目,集中播放《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蟾童》、《直面地震》等专题宣传节目,扩大宣传效果。各县(市、区)广播电台应根据中国地震局组织编写的《地震知识百问百答》及省地震局提供的有关宣传资料,制作播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广播节目。具体宣传事宜由市广电局会同市地震局进一步细化落实。
  
  三、闽东日报社负责协调安排专版,连续刊登《地震知识百问百答》、《地震来了怎么办》两本地震科普读本的内容,并通过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在显著版面,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
  
  四、市政府新闻办牵头组织全市各级政务网站,提供《地震知识百问百答》、《地震来了怎么办》以及《应对地震灾害-公众自救互救常识》、《蟾童》等宣传材料和音像的链接,供社会公众免费下载。
  
  五、市地震局要积极主动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银行等单位联系,提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服务;要认真组织专家宣传组,妥善安排时间,上门宣讲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六、市教育局要将地震安全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于今年9月1日开学后集中组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到每所学校都要有防震减灾知识挂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书籍和音像资料,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举办一次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活动。全市中小学地震安全教育使用教育部统一的有关教材,在课时上要有保证,形成长效机制。
  
  七、各级财政要对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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