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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西宁市班线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西宁市班线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客运市场秩序健康发展,消除班车客运安全 隐患,营造良好的客运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按照创卫工作的要 求,市政府决定对西宁市班车客运市场秩序实施专项整治, 现将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整治西宁火车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违规揽客,海湖路批 发市场、共和路儿童医院等地非法营运活动,严厉打击西宁 至大才班线车无汽车站安检查验手续(四联单)及西宁至乐 都等班线车超员行驶等违规营运现象。重点整治的区域是市 区非法营运活动比较集中的火车站站东、站西小广场、共和 路、海湖路批发市场等聚集点及西宁至湟中县大才、西宁至 湟源、西宁至乐都客运班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宁市 班线车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马海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于金元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恒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正涛 市法院副院长 赵维彬 市经委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史国鑫 城东区政法委书记 李志坚 城北区政法委书记 宋积珍 湟中县副县长 张 刚 湟源县副县长 成 员: 王 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杨国庆 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 郭时芳 市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 赵景春 市交通局运管处稽查大队大队长 唐崇亮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 荣 湟中县交通局局长 冯贵业 湟源县交通局局长 白银章 湟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韩喜民 湟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蔡守芳 湟中县安监局局长 车永军 城东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富才 城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 威 城北交警大队大队长 史 俊 市交通治安分局副局长 马文斌 城东区城管局党委书记 韩海文 城东区火车站派出所所长 刘福昌 市交通局运管处稽查大队教导员 周清芳 城西区运管所所长 贾海东 城北区运管所所长 阮庆红 城东区运管所所长 陶应军 湟中县运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于金元同志兼 任办公室主任,王伟、杨国庆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运管 处稽查大队,办公电话:631186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 调各部门的工作,统一指挥稽查活动,及时反馈和通报工作 信息,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职责分工 为加大对非法运营车辆的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 实效,由市交通局运管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治安 分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3个联合执法队,市交通局运管处、 西宁汽车站、青海省运输集团抽调专人组成应急运力调度指 挥小组。湟中县、湟源县交通局联合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分别组成联合执法组(共5个联合执法队,1个运力调度小 组),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对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 市区第一联合执法队:由城东区政法委(3人)、市安 全监督管理局(1人)、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二队(5人)、 西宁汽车站驻站稽查队(5人)、城东区交警大队(4人)、 火车站派出所(5人)、市交通治安分局(1人)、城东区 城管局(3人)分别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责任人:史国鑫, 办公地点设在火车站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办公室,主要职责: 通过专项整治,使西宁火车站及周边地区防火、防爆等治安 防范措施得以落实;抢劫、抢夺、制售假票、盗窃旅客财物 等重大、恶性案件明显减少;倒卖车票、敲诈勒索、抢拉旅 客、强讨强要等多发性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车站广场(包 括东、西小广场)机动车辆管理规范,停放有序;火车站广 场拉客、叫客、闲杂、讨要、捡拾、扛包等扰乱治安管理的 现象有效杜绝;火车站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防 防控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市区第二联合执法队:由市交通局运管处(3人)、市 安全监督管理局(1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3人)抽调 执法人员组成。责任人:赵景春。办公 地点设在市运管处稽查大队,执法车辆由市运管处负责解决。主要职责:在共和 路、海湖路等非法营运活动比较集中的地点开展非法营运车 辆专项稽查,清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有效遏制非法 营运活动,严肃查处西宁至湟中县大才等班线车无汽车站安 检查验手续等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