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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文[2008]198号
【颁布时间】 2008-08-13
【实施时间】 2008-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2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王文海同志在厅党委中心组“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第二次学习报告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接上页]

  三、要积极当好解放思想的倡导者、组织者、践行者
  
  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厅党委成员、厅级领导干部,要当好继续解放思想的倡导者、组织者,要坚持三个带头,深入宣传解放思想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解放思想的先行者、实践者。行动最有号召力,也最有说服力。领导同志要坚持先行一步、先做一步,为广大干警作好解放思想的表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面对新起点、新跨越,必须把学习抓好抓深,抓出实效,使学习的过程,既是提高认识的过程,也是解决问题的过程,这样思想才能得到深化。要把“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作为我们加强学习的一次很好机会,作为我们改进工作的一次很好机会,作为我们创新发展的一次很好机会,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地抓住用好这个机会,为实现河南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创造更好的条件,打下更好的基础。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在下步的查摆问题阶段,各位领导同志要把自身的问题摆进去,把广大干警带起来,把工作成效提上去,切实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实现厅党委提出的进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
  
  四、要精心谋划好司法行政工作
  
  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成效,关键要实现从思想到行动都要有新的变化、新的突破,就是:解放思想要强化学习,努力在理论武装上有新突破;解放思想要更新观念,努力在转变工作理念上有新突破;解放思想要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上有新突破;解放思想要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在党的建设上有新突破;解放思想要振奋精神、凝聚人心,努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新的突破。要用各项工作是否有新境界、新政策、新举措、新制度、新办法、新成果,来检验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的程度和成效。每一位同志都要真正把这些要求体现到自己的工作中去,不能仅仅是会议开过了、发言讲完了、活动结束了,不能是雷声大、雨点稀,雨过地皮湿,没有大变化,思想还是旧观念,措施还是老办法,工作还是“老和尚帽子,平不塌”。在此后大讨论活动中,厅党委要在司法行政工作大局的谋划和安排上,研究制定深入推进解放思想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公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解放思想的各项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
  
  学习阶段是整个大讨论活动的基础。在这一阶段,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单位要继续深化对大讨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尤其要提高对学习阶段的认识,把学习贯穿于大讨论活动始终,贯穿于我们平常工作中。要查漏补缺,该重温的要重温,该补课的要补课,该深化的要深化,把学习阶段搞得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为查摆问题等几个阶段工作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把“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下去,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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