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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农卫[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8-23
【实施时间】 2010-08-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启用乡镇卫生院医疗资源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为了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资源的动态管理,我厅依照卫生部信息管理的规范要求,开发建立了我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资源管理系统全省乡镇卫生院可以凭帐号、密码从互联网上登录系统,选择“医院”角色,随时编辑维护本单位的机构基本信息、辖区卫生服务信息、乡村卫生资源信息、人力资源信息、房屋信息、设备信息;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凭帐号、密码登录系统,选择“政府”角色,从信息系统了解管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医疗资源的动态信息即生成各类统计报表,为卫生工作决策和管理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
  互联网上登录“基层卫生院医疗资源管理系统”的网址是:http://www.wst.hainan.gov.cn/hnnc,选择“基层卫生资源统计”模块。市县卫生局登录系统的账号、初始密码,已经在2010年8月17日举办的“全省农村卫生信息应用培训会”上发放。乡镇卫生院登录系统的账号、初始密码由我厅传真市县卫生局下发各单位。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管理、技术问题,或好的工作建议,可向我厅农卫处(65838127)或信息办(65388365)咨询和建议。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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