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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布时间】 2009-11-05
【实施时间】 2009-1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07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中国电信在厦门设置通信信道出入口的批复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厦门通信信道出入口建设海峡两岸直达光缆的请示(中国电信〔2009〕465号)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在厦门设置通信信道出入口,开通到台湾的直达电路。
  
  二、请你公司会同相关基础电信企业,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商定项目具体建设和使用方案。
  
  三、关于厦门通信信道出入口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应当符合我部有关跨境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建设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你公司在规划、建设和运行厦门通信信道出入口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网络运行安全、安全生产、信息安全、应急通信等有关要求,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配套的安全设施。
  
  五、你公司在运营和管理厦门通信信道出入口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通信出入口运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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