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云政发〔2006〕180号),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上市公司,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融资机制创新,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是扩大规模、加快发展、提高运行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也是筹集社会资金实现再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构筑发展平台、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搞好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重要性,把企业上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破除不愿上、不敢上、怕付成本、怕受监管、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树立干大事、创大业、上规模、创名优的决心和信心,抓住国家发展资本市场的大好机遇,充分利用好境内外资本市场资源,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中小企业是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方便群众生活、推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获取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尚处于劣势。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难题,必须建立良好的融资平台,才能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加快形成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推动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加快改制、规范运作,通过上市融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作用,广泛调动有关专业机构和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培育环境。 (二)坚持滚动培育、批次推进的原则。深入挖掘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资源,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做好改制上市后备资源的储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广泛推广的同时,重点做好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加强对重点优势企业的辅导与扶持,争取部分优势中小企业率先改制上市。 四、总体目标 根据资本市场要求,选择5户至10户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成长性良好、有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争取通过系统性服务和配套政策支持,促使中小企业提高对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认识,使一批中小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运作水平明显提高,成长性明显增强,改制和上市进程明显加快。到2010年力争培育和扶持1户至3户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2020年争取培育和扶持5户至10户中小企业上市,逐步形成一批运作规范、实力较强、发展健康的上市中小企业,推动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体系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庞大的工程,涉及区域、部门、行业较多。因此,要加强部门、行业协作,州和县、市联动,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建立楚雄州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体系。 (一)加强对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培训。州企业上市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业机构对有关部门、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等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向州内中小企业宣传上市融资理念,启发上市融资意愿,做好改制上市后备企业摸底、排队和推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