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海洋局
【发文字号】 国海预字[2009]703号
【颁布时间】 2009-11-16
【实施时间】 2009-11-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成立国家海洋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海洋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海洋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宏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成 员:李海清 办公室(财务司)主任(司长)
  
  王殿昌 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司长
  
  阿 东 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副司长
  
  王 斌 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
  
  雷 波 海洋科学技术司副司长
  
  林山青 海洋预报减灾司司长
  
  张占海 国际合作司司长
  
  曲探宙 极地考察办公室主任
  
  金建才 大洋协会办公室主任
  
  高之国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制定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规章制度和方案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洋预报减灾司,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主 任:林山青 海洋预报减灾司司长
  
  副主任:赵光磊 办公室(财务司)副主任(副司长)
  
  翁立新 政策法规与规划司副司长
  
  阿 东 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副司长
  
  王 斌 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
  
  雷 波 海洋科学技术司副司长
  
  易晓蕾 海洋预报减灾司副司长
  
  陈 越 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吴 军 极地考察办公室副主任
  
  李 波 大洋协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海文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
  
  为便于工作联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内部设立联络员。联络员名单如下:王力然、许国栋、张绍丽、王孝强、高学民、褚 骏、梁凤奎、王 勇、周 宁、刘 岩。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