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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沙市物价局
【颁布时间】 2009-12-21
【实施时间】 2009-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1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雨花区洞井镇联盟村、白田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比亚迪一期项目)工程费用的通知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雨花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洞井镇联盟村、白田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费用(比亚迪一期项目)进行审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我局对洞井镇联盟村、白田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费用(比亚迪一期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洞井镇联盟村、白田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比亚迪一期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0号)和《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07〕16号)的规定,经审核:洞井镇联盟村、白田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比亚迪一期项目)送审工程总造价为1506510元,审核结论: 洞井镇联盟村、白田村有线电视网络拆迁恢复工程(比亚迪一期项目)总造价为751132元。
  
  二、你单位在上述工程拆迁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我局审核结论执行,并自觉接受物价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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