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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外经贸厅
【发文字号】 苏外经贸贸传[2008]246号
【颁布时间】 2008-10-27
【实施时间】 2008-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3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的通知》(商办产函[2008]134号)要求,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近期将开展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负责全省所属企业的申报组织工作。
  
  二、请各市外经贸局按照《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附后)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于2008年11月4日前将申请资料报我厅,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直接报我厅(外贸处)。
  
  三、商务部(产业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核定,并将于2008年12月20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2009-2010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我厅联系人:丁媛琴/黄楹 025-57710072/57710071
  孙俊华  025-57710131
  特此通知
  
  
江苏省外经贸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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