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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豫司办[2008]25号
【颁布时间】 2008-08-05
【实施时间】 2008-08-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4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废止行政许可专用章、行政管理专用章的通知

厅机关各局处室:
  
  根据河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精神,经研究,废止《河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河南省司法厅行政管理专用章》。今后,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管理事项需要使用印章的,一律加盖河南省司法厅厅印。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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