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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党字[2008]14号
【颁布时间】 2008-10-24
【实施时间】 2008-10-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4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事业单位党委:
  《乌海日报》是中共乌海市委机关报,是市委、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喉舌,肩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反映全市人民心声,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的重要使命。做好《乌海日报》的征订发行工作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大事,也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的职责。
  市委、政府对2009年度《乌海日报》征订发行工作办法做了重大调整,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2009年《乌海日报》订报费由财政代扣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征订《乌海日报》订报费实行财政代扣的办法,要求机关和事业单位订到科室。各单位具体征订数量由乌海日报社与征订单位核定,市财政局根据确认的征订单,从征订单位经费中核减代扣,订报费由财政局与乌海日报社直接结算。
  
  二、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每位离退休干部必须保证订阅一份《乌海日报》,订报数由乌海日报社和市老干局核定。订报费由财政局代扣,与乌海日报社直接结算。
  
  三、2009年《乌海日报》征订工作已全面展开,报社发行人员上门开展征订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征订任务。
  
  四、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征订《乌海日报》及老干部征订和财政代扣订报费工作,按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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