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颁布时间】 2008-10-21
【实施时间】 2008-10-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8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做好大风降温过程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农牧(业)局:
  据自治区气象局预报,受新疆较强冷空气东移影响,预计从10月21日下午开始,全区将有一次大风降温天气过程,大部分地区有5-6级偏北风,阵风8级,部分地区伴有沙尘天气,过程降温8度左右。21日下午到夜间全区有微到小雨或雪, 23日、24日清晨,山区最低气温可达-5℃到-3℃,川区最低气温可达-3℃到0℃。
  这次降温过程将对设施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大风、降温对日光温室、大中拱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设施农业安全生产。主要措施:
  一是各地要加强设施温棚管理,对温室进行加固,对棚膜、草苫采取措施压紧、固定,对秋延后生产的拱棚增加压膜线,防止大风撕裂、吹走棚膜、草苫等。
  二是要加强设施温棚增温保温工作,采取增加覆盖、加温等措施,预防冻害。
  三是每天保证温室菜苗见光,尤其是连阴天,更要间隔拉开草苫,保障菜苗照射散射光。
  四是及时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宣传防风防冻措施,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分类管理,防患于未然,减轻灾害造成损失。
  
  
自治区农牧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