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许[2010]363号
【颁布时间】 2010-09-06
【实施时间】 2010-09-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18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跨境生产保健食品产品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管理有关工作,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跨境生产保健食品产品申报有关事宜明确如下:拟申报保健食品的产品,存在跨境生产(含分装)的,其最后一道接触内容物的工序在境内完成的按国产产品申报,在境外完成的按进口产品申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九月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