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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业务研讨或参观考察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加强调查研究,开阔视野,丰富信息,更新知识。总署组织的国内外交流考察活动,优先推荐领军人才参加。省新闻出版局为领军人才出国(境)研修或到相关单位、部门挂职锻炼提供机会,着力培养领军人才参与国际、国内竞争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三)省新闻出版局机关各处室对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给予重点扶持,优先聘请担任本部门相关工作的专家咨询和评审活动,认真听取领军人才对新闻出版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领军人才的业绩在行业内进行重点宣传。 (四)建立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信息库,为有关高等院校聘请业界专家和兼职教授提供支持,为相关新闻出版单位聘请顾问提供帮助,支持领军人才承担行业的重要课题研究和攻关活动,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为行业素质的全面提升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持续发展探索新途径和新方法。 (五)省新闻出版局和所在单位共同为领军人才的学习提供必要的资料费资助,领军人才所在单位要主动关心,重点培养,并为领军人才参加继续教育、调研考察、出国(境)培训提供经费保障。 (六)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一般应从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中产生。 三、推荐和评审程序 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各相关新闻出版单位于选拔推荐当年,按照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和分配的名额将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人选推荐材料报送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初审并由专家小组提出评审意见后,报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公示后如有不同意见,再报省新闻出版局党组复审。 四、组织管理 (一)在省新闻出版局党组、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对领军人才的联系、协调、服务和管理。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各相关新闻出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局相关处室要协助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领军人才选拔和培养的相关工作。 (二)省属新闻出版产业集团、新闻出版单位和各大学图书出版单位直接向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其余各新闻出版单位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经主管单位(部门)审核后,向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报,由各市局汇总评选后,统一向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三)对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不搞终身制。对进步明显、业绩突出的人才由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适时向国家有关项目的评选进行推荐。 (四)各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省各相关新闻出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工程,积极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对已评为领军人才的人员加强联系、服务、培养和考核。 (五)对全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可与各单位年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也可由各单位决定单独进行。考核的程序和要求:一是在本单位进行述职(述职要全面、具体,重点要反映一年来取得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二是与会人员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三是根据述职和民主测评情况,由单位填写“江苏省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年度考核表”,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是否继续培养的意见;四是“年度考核表”于次年二月底前报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连续两年考核没有新的工作业绩和成果的人员,经专家组重新评审并报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退出领军人才库。 附件 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徐毅英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沈建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傅杰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季姚 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局纪检组长 蒋国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王庆国 局办公室主任 张辉冠 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黄海宁 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处长 钟效雯 局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处长 徐 海 局电子和音像出版物管理处处长 钱 薇 局印刷业管理处处长 王建萍 局出版物发行管理处处长 陈国斌 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陆幸生 局版权管理处处长 张东甫 局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 郑 伟 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冷常青 省纪委驻局纪检组副组长 省监察厅驻局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 陈国斌(兼) 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叶素芳 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调研员) 成 员: 丁 杰 局人事教育处副调研员 徐 伟 局人事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